志愿者服务须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志愿服务须知
1、志愿服务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任何人均可以参与志愿服务。
2、志愿服务包括为慈善事业募集善款和物资,参与公益服务工作。
3、募集捐款时,坚持捐款自愿原则,志愿者不得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
4、实行亮证募捐原则,志愿者募捐时,必须出示慈善终端红益博爱服务总队制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慈善终端平台制作的电子捐赠海报。志愿者不得私自制作任何公益宣传资料。
5、10元起捐,上不封顶。小额捐款在扫二维码捐款后自动生成电子捐赠发票
所有志愿者募捐时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式私自收受捐款!否则,公益机构将追究该志愿者的法律责任!
6、志愿者募集的捐赠物资必须及时送到慈善终端公益平台指定的收集地点,由慈善终端统一安排使用。
7、志愿者必须将每天募集的捐款捐物情况填报捐赠明细表上报当地红益博爱服务队业务负责人。
8、捐款人直接捐款到北京市曜阳公益基金会账户的,由联系捐赠的志愿者负责联系基金会,为捐款人开具捐赠发票。